2009年5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将正式实施。今天上午,辽宁省公安厅消防总局就此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岳文振副总队长在发布会上讲话,对修订后的《消防法》进行了现场解读。
《消防法》的修订,从我国消防工作实际出发,认真总结了消防工作经验并借鉴国
外成熟做法,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原则,以消防工作社会化为主线,进一步明确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和改革了消防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防范火灾风险的市场调节和社会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消防执法和应急救援工作规定,健全完善了消防执法监督机制,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修订后的《消防法》共7章 74条。《消防法》的颁布和实施,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辽宁省消防法治建设,推进消防事业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修订后的《消防法》在加强和改革消防监督方面表现出几大特点:
第一,新《消防法》在总则中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确立了消防工作的方针、原则和责任制。
第二,新《消防法》增设了行政强制措施的规定,增加了予以处罚的15种消防违法行为,加大了消防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了有关行政处罚的规定,为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武器。
第三,新《消防法》明确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明确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范围,改革了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新《消防法》取消了现行《消防法》有关违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规定等行为的行政处罚前限期改正的前置条件,有利于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维护公共安全。
第五,新《消防法》总则中明确消防法立法目的之一是"加强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公安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应急救援建设和保障措施。同时,新《消防法》强调了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以及加强对消防执法工作的监督。
5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将正式实施。新《消防法》的颁布实施,必将为全省消防工作带来新的变化,也必将有利于提高社会公共消防安全水平,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