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简要说明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火灾应急广播、消防专用电话、彩色CRT、打印机等设备及“119”专线电话、UPS电源等)。
火灾自动报警及控制系统按一级保护对象进行设计,主要包括烟感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声光报警器、信号模块等设备的布位、安装及调试,及配管配线,以达到消防规范的要求。消防控制中心设在一层东侧,其内设有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火灾应急广播、消防专用电话主机。在办公室、展厅、电梯厅等场所设置火灾探测器、各防火分区均设置手动报警按钮、消防广播扬声器、水流开关等,所有报警信号均通过总线传输至火灾报警控制器报警。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可通过总线实现切断非消防电源,自动启动排烟机和补风机等,同时消防中心可通过多线直接控制消防泵、喷淋泵、排烟机、正压送风机等。火灾应急广播兼做平时背景音乐广播,在走道、展览厅、地下室等公共场所场设置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火灾时能自动强切为消防广播。在消防控制室设置多线制消防专用电话总机,在消防水泵房、变配电房、排烟机房等应急操作装置处设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处设电话插孔。对所有的报警设备在报警控制器主机中进行相应的编程,来满足报警系统的联动关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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